纪检监察信访部门,是党的纪检机关和行政监察机关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依靠群众对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实行民主监督,维护党纪、政纪,加强党内廉政建设,开展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工作。具体内容是受理对党员、党组织和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检举控告以及这些人员对党纪政纪处分不服的申诉,按照纪检、监察机关规定的程序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和举报电话等各种形式的群众举报。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密切了党群关系,加强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为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提供了大量线索,为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提供了各种信息,是纪检监察机关获取信息和案件来源的主要渠道,是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的第一道工序和基础工作
一、受理机关及范围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党组织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由纪委信访室统一受理。重庆邮电学院纪委、监察室直接受理举报的范围是: 1、受理对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 2、受理对党员、党组织以及对所受党纪处分或纪检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 3、受理其他涉及党纪、党风政风的问题。
二、举报方式及原则 1、向纪委信访室举报,可以采用书面、口头、电话或者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举报人应当使用真实姓名、说明工作单位、住址或者联系方法;对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工作单位或住址的,尊重举报人的意愿。 2、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有关党员、党组织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纪委举报。 3、举报应当实事求是,如实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者住址和违法违纪事实。凡利用举报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他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于对事实了解不全面而发生误告、错告或检举失实的,不在此列。
三、对举报人的保护和奖励 1、向纪委举报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其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2、纪委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举报和查处举报案件,将严格保密。 3、纪委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案件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使违法违纪者受到应有惩处,并为国家、集体挽回或减少损失的,对举报有功人员和单位,按其贡献大小给予相应的奖励。有重大贡献,给予重奖。
举报电话: 62460133 624601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