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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庆中秋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通知

2017年09月25日 11:09      来源:    点击:[]

 

关于国庆中秋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

有关规定的通知

校党委各直属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2017年国庆中秋将至,为持续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成果,贯彻执行中央和市委有关规定,刹住节假日期间可能出现的不正之风,现根据市纪委和市纪委驻教委纪检组专门文件相关精神,就国庆中秋期间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明纪律要求

校党委各直属党组织、校属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严明纪律要求、加强廉洁自律的重要性。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庆市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八严禁”》和《重庆市党员干部生活作风“十二不准”》等相关要求,节假日严禁用公款违规购买赠送月饼、烟酒等节礼;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严禁违规发放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消费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借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的车辆使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等,始终绷紧纪律之弦,严防不正之风的发生。

二、切实强化主体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校党委各直属党组织、校属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相关文件精神的宣传和贯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传导机制。在节假日等关键节点主动、及时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带头模范执行各项规定要求,坚决反对和抵制“四风”,逐步建立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机制。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查处违纪行为

学校纪委将根据上级纪委要求进一步加大国庆中秋期间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力度,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并将监督检查情况纳入本单位年度党风廉政考核之中。对节假日期间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不姑息迁就。同时,坚持“一案双查”,在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同时,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责任倒查。

举报电话:62460133

举报邮箱:jiwei@cqupt.edu.cn

预祝全校师生国庆中秋愉快!    

 

中共重庆邮电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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